“觉群大学生创业基金”实施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阅读次数:4515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觉群大学生创业基金”实施办法
一、扶持对象与资助安排
1.扶持对象:基金主要扶持有志于在沪开展非科技类创业的上海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优先扶持家境贫困的毕业生、吸纳家境贫困毕业生就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毕业生范围包括毕业阶段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毕业生(含上海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不含专业学位学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等。
2.资助方式:基金以银行委贷形式向审核通过的创业实体或毕业生提供贴息贷款,由受助毕业生或创业实体与相关金融机构和管委会签署协议后放贷。
3.资助周期:基金资助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期满经申请通过后续签,最长不超过两期(四年)。
4.资助金额:基金为单个项目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创业贴息贷款,贴息比例至少为50%,直至免息,具体贴息幅度由毕业生提出申请,由管委会最终确定。
二、申请与评审
5.申请实施步骤与流程
申请步骤:
第一步 申请基金资助的毕业生首先需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 )下载申请表。
第二步 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递交至毕业生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上海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
第三步 由毕业生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初审后择优递交至管委会办公室。
第四步 由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汇总后递交管委会确定资助金额。
第五步 再经相关程序后,由管委会委托贷款金融机构向符合要求的创业实体或毕业生提供贴息贷款,并签署相应合同与法律文件。
申请流程:
毕业生 基金申请 毕业生所在高校、 基金办公室等 受 理 毕业学校 初审 专家组 筛选、论证 管委会 项目复审、确定金额 金融机构 签订协议、贷款发放 办公室 整理汇总
6.申请表:见附件二。
7.申请渠道:上海高校毕业生申请人直接向所在高校毕业就业工作部门、上海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向管委会办公室申请。
8.评审时间:基金实行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机制。每年评审次数一般不少于两次,原则上每年六月及十二月进行评审工作。
9.资助数量:每年给予资助的创业项目为20个以内。
三、培训服务
10.创业培训:市教委定期开展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培训。
11.跟踪服务:团市委(市青联)负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必要的项目引导,同时通过各类青年创业社团为大学生提供帮助,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并定期进行创业项目跟踪。
四、项目管理
12.领导决策:由市教委、市慈善基金会、团市委(含市青联)、上海玉佛寺成立基金管委会负责整体领导决策。
13.整体协调: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基金申请受理等操作规范,协调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协调召集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续跟踪等协调工作。
14.监督指导:项目的管理和指导由团市委(市青联)安排创业导师或委托接受创业教育培训的师资开展,受资助创业项目应承诺定期向指导老师报告,有关老师应做相关工作记录。
15.专家库组建:项目评审专家库由市慈善基金会、团市委(市青联)及相关高校或专业机构进行推荐,人员名单经管委会批准后组建。
五、实施费用
16.项目资助:基金为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提供1-10万元贴息贷款,预计平均每个项目8万元。
17.培训费用:每年组织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培训,由办公室提出工作方案,经管委会同意后按实支付。
在基金运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由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实际支出并报管委会审核同意后按实报销。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觉群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