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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阅读次数:1241

各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与教育部、地方政府共建涉海高校协议精神,支持共建高校学生进入海洋系统实习实践,自2013年以来,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海洋人才港”工程,为近千名学生提供了实习实践机会。为继续发挥该平台的重要作用,现将2015年“海洋人才港”实习实践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23家“海洋人才港”2015年面向高校提供实习岗位193,计划接收学生人数约37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二)热爱海洋事业,关心海洋工作;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五)身体健康。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学生请于62日—19日注册登陆“海洋人才港报名审核系统”(rcg.coi.gov.cn),查询浏览2015年“海洋人才港”计划接收实习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二)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

615日—22日各“海洋人才港”单位审核接收实习学生。

(三)接收名单公示

625日,接收人员名单将在“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公示。

(四)上岗实习

“海洋人才港”单位将及时联系招收的学生,协商确定具体实习时间,组织安排相关学生参加实习。

四、注意事项

(一)“海洋人才港”单位将为参加实习学生提供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必要条件。

(二)请高校组织报名同学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实习资格。

(三)请各高校加强参加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

请各高校通知教务、团委、就业指导等有关部门组织优秀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实习,并对实习实践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联系 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010-68037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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