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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青浦区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5日    阅读次数:1381

2010年青浦区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浦区派遣人员3名。报名与笔试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31199231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31 3月7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210像素内,宽度75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0324326,网址为:www.spta.gov.cn

4、职位限报: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并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0328(周日)下午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420起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公布。

6、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书。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笔试、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为13年。合同期满后继续派遣的,办理续聘手续,不再续聘的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间待遇:博士/正高级,年薪6万元左右;硕士/副高级,年薪5万元左右;本科/中级,年薪3.5万元左右;大专/初级,年薪2.6万元左右。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33868765

考务咨询: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95516-5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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