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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阅读次数:266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年龄

范围

学历

学位

职称

招聘专业

备注

行政管理

2

35周岁

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或本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行政管理、教学科研

3

35周岁

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或本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与信息服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行政管理

1

35周岁

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土木工程

 

行政管理

1

35周岁

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图书馆学

 

教辅(实验员兼实训指导教师)

1

4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技师及以上

机电一体化(机床设备装调维修方向)

机电一体化专业技师

教学科研

3

35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或本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统计学

 

教学科研

1

35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或本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

 

科研管理

1

35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教育经济与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管理

 

合计

13

 

 

 

 

 

 

二、考核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能履行好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熟练。

(二)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时)

2、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工作日拨打电话0832-2261246; 

2)网上报名:将电子简历和填写好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往指定邮(njvtcrsc@163.com抄送njzyzp@sina.com)(请注明:高层次人才网+姓名+专业)

3)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研究生处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准备自荐书一份,工作日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的招聘会现场报名。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1777号,127、125路公交车可直达)。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招聘会现场。

3、资格审查时,面试人员须持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研究生处证明材料原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或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的招聘会现场。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提问的方式,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20分钟,说课内容为本专业知识;提问时间10分钟,内容为学院招聘专业课教师相关知识。面试考官对面试者进行逐项评分,然后确定出面试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若该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考聘。

(四)体检

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政审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经学院党委会研究,上级部门同意,从2016年起新入职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试用期定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所有纪律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2261246   0832-2261353

监督举报电话:0832-2051136  0832-2260269  0832-2264900

附件: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21日 

 

文件附件:点击下载附件: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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