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7日 阅读次数:216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专任教师16人。具体情况详见招聘计划。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勤奋敬业精神,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
1.高等教育起点学历,原则上为公办高校统招计划内录取的第二批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制须为2年及以上;
2.除设计学院动画专业教师的学历学位可以为硕士研究生以外,其它专业教师的学历学位一般为博士研究生,并且本、硕、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
(二)年龄要求
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三)对达到学校特聘教授、优秀带头人条件的优秀人才,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具有工程实践背景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应聘教师岗位者,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国家民委、大连民族大学以及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招聘信息公布后即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按学校规定向学校指定的邮箱投递报名表,同时需提交本、硕、博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学术成果证明、代表性学术论文电子文档等。
(四)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相关材料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本人,未通过审查的不予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者,应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身份证、各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专任教师的考核根据需求岗位的招聘条件与要求进行,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组织面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核过程。
(六)报审。
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民委网站和大连民族大学网站进行公示。
(八)考察、体检。
1.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延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的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体检部门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与聘用后的待遇
(一)经学校审定并履行报批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需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擅自取消就业协议,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正式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协议,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享受学校被聘用岗位相关待遇。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薛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 0411-87656210
邮 箱:rencaiban@dlnu.edu.cn 抄送dlmzdxzp@139.com(投递简历主题:高层次人才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地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大连民族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 编:116600
附件1:
2016年大连民族大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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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博士研究生应聘教师岗位者,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
附件2:
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来校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安家费、科研经费500万元;
2.配备科研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
3. 配备公务车;
4.安排配偶、子女工作。
(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者、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创新团队带头人等国家级人才来校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安家费、科研经费200—400万元;
2. 配备科研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
3.配备公务车;
4. 安排配偶工作。
对于上述(一)、(二)类国家级人才的科研经费和薪酬待遇等具体面议,学校也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以项目、合同、聘期等管理方式柔性引进到我校实际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科研经费、薪酬待遇等可根据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任务具体商定。
(三)达到我校特聘教授条件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安家费100—120万元;
2.视其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为60—100万元;理工科为100—200万元;
3.配备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
4.安排配偶工作。
(四)达到我校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带头人条件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安家费50—80万元;
2.视其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为30—50万元;理工科为50—80万元;特别优秀的配备助手,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
3.无正高级职称者,按校内正高级职称聘任;
4.安排配偶工作。
(五)专业建设急需业绩突出的教授、特别优秀的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优秀人才来校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1.给予安家费20—30万元;
2.视其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为5—10万元;理工科为10—20万元;
3.无副高级职称者,按校内副高级职称聘任;
4.视具体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六)优秀博士来校工作,享受如下待遇:
1. 给予安家费10-20万元;
2. 视其承担科研项目情况,提供1-5万元科研启动费;
3. 提供周转房;
(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为紧缺专业,引进待遇在原有基础上浮5万元。
附件3:
大连民族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