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201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及最新招聘待遇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0日 阅读次数:428
宜宾学院2016-2017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一、学校简介: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266.89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藏书301.15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5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6亿元。
现有教职工1010人。有正高级职称84人、副高级职称269人,博士92人、硕士442人;有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8人。另聘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校外专家教授和双师型教师160余人。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9个、专科专业37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近15000人。
目前,学校为致力学科建设发展需要,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现面向社会诚聘各类专业人才。
二、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高层次研究(应用)型人才和团队
1、引进岗位条件见附件
科研机构 |
2、引进待遇 |
(1)首席研究员
1.提供住房面积不少于120 平米住房一套。
2.如全职在校工作给予安家费100万元。
3.科研启动金:视项目给予50~500万。
4.工作条件:配备实验室,配备行政助手或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5.薪酬面议,年薪指导价60~100万人民币。
(2)特聘研究员
1.提供住房面积不少于100 平米住房一套。
2.如全职在校工作给予安家费60万元。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金20~100万。
4.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5.薪酬面议,年薪指导价30~60万人民币。
如完成首席研究员任务,按首席研究员薪酬执行。
(3)客座研究员
1.提供住房面积不少于90平米住房一套。
2.如全职在校工作给予安家费30万元。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金20~100万。
4.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5.薪酬面议,年薪指导价20~40万人民币。
如完成首席研究员任务,可按首席研究员薪酬执行;完成特聘研究员任务,按特聘研究员薪酬执行。
(4)人才团队
1.团队年薪300万元,自主考核分配。
2.根据团队的职责和任务,在三年的资助期内给予每个团队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该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成员外其他人员的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置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下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如属世界或国内一流水平的人才团队,可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特别支持。
3.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和研究计划以及完成工作目标情况,学校在聘期内提供150~1000万学科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用于购置科研设备。
4.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实验用房和不低于120平米的生活住房。
(二)专任教师(教学、科研)
(1)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
1.教授
1)教授A类
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比较丰富的学术成果,有较高的科学研究及科技创新能力,研究和学术成果为同行公认;具有较强的学科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在学科发展与专业建设中能起到带头作用。
2)教授B 类(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近五年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教学团队项目或在企业有较长工作经历,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教授C 类
其专业为我校所需求的学科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博士
1)博士A 类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级教学团队项目。
b.在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并已经出站。
c.海归博士(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毕业并在国外研修或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
d.在企业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的。
2)博士B类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在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取得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C 类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专业为我校所需求的学科专业。
(2)人才需求
注: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公招考试。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可直接向我院对应专业院系招聘邮箱投递简历。请持续关注我院官网相关招聘公告。
(3)引进人才待遇
1.教授
1)提供住房一套或给予五年的住房补贴(1200 元/月)。
2)安家费资助:教授A 类40 万元,教授B 类35万元,教授C 类30万元,八年分步到位。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教授A 类、B 类5~8万元,教授C 类3~5万元;理工科:教授A 类、B 类10~20万元,教授C 类5~8万元。完成科研启动项目后,经考核为优秀者,可优先申请学校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经费10 万)。
4)享受2.5 万元/年的人才年薪;享受人才薪金,人才薪金和人才年薪的计发依照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5)考核合格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规定的绩效工资。
6)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
2.博士
1)提供住房一套或给予两年的住房补贴(1200 元/月)。
2)安家费资助:博士A 类35 万元,博士B 类30 万元,博士C 类25 万元,八年分步到位。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博士A 类、B 类3~5 万元,博士C 类2~3万元;理工类:博士A 类、B 类10~15 万元,博士C 类5~10 万元。完成科研启动项目后,经考核为优秀者,可优先申请学校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经费10 万)。
4)享受2万元/年的人才薪金;享受人才年薪,人才薪金和人才年薪的计发依照相关办法执行。
5)考核合格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学校规定的绩效工资。不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校内岗位绩效工资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副教授三级岗)待遇。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岗位绩效工资享受专业技术五级岗(副教授一级岗)待遇。
6)博士A 类、B 类可视情况解决其配偶工作,博士C 类原则上不解决其配偶工作。
3.高级工程师
学校应用型专业,招聘的高级工程师可视引进情况给予8万元安家费。
4.硕士研究生
对所学专业在国内无博士点的硕士研究生,可视引进情况给予5万元安家费。具体招聘条件以当年招聘公告为准。
5.外聘教师
根据人才的不同情况发放课时费150-300/学时。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的150/学时;具有副高职称的200/学时;具有博士学位或双师双能型副高职称的250/学时;具有正高职称或教授级高工的300/学时。
外聘教师由学校安排住宿,发放工作餐卡,伙食费标准按50元/天计发。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串老师 李老师
Email:3530985@163.com、ybxy_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