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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拔尖人才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7日    阅读次数:318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² 办学规模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批准可招收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本科生、研究生的高校,现有普通本一批学生24000余人,各类研究生9700余人(其中博士生600余人)。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个国家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教学团队、6校企合作的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0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及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0年学校成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并成功跻身全国50所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创新高校。

² 学科建设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7个、省级优势学科创新平台4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已有博士后流动站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2(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23个工程领域)。

²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教职工3262人,专任教师1870其中院士5人(含双聘院士4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各类“千人计划”人选6人,国家“万人计划”人选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1人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2人,博士生导师220余人,1支团队入选“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2个团队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个团队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² 科研成果

学校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67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十”以来,学校获各类科技项目4022余项,科研资助经费9.65亿余元。自然科学类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42项,其中国家科技三大奖2项;国家专利授权总量548件;科技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3122,对外签订技术合同2320余项,实际到校经费4.97亿余元;是福建省第一个获批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高校,多次获得“全国技术市场金桥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及“项目成果转化优秀奖”

² 办学条件

学校拥有旗山、怡山、铜盘、厦门工艺美院等多个校区,占地5000余亩。学校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地区大学城旗山校区,现有公共用房总面积115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 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34余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亿余元。图书馆藏书近299万册,数字资源量75000(GB),电子图书15000GB)。学校网络中心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福州主节点。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城学园路2号福州大学人事处

 邮编:350116     杜领军    0591-22865282  

rszp1@fzu.edu.cn 抄送fzdxrczp@sina.com (投递简历时,请注明:高校师资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人才支持政策

 

国家级: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省级: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

《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关于做好引进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通知》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福建省关于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生活津贴发放的办法》

《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发放暂行办法》

校级: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福州大学“旗山学者”奖励支持计划(海外项目)实施办法》

有关人才政策的详细信息,请查阅福州大学人事处网页

  http://rsc.fzu.edu.cn/ 政策法规”专栏

 

 

福州大学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拔尖人才

 

招聘学科:化学、数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建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等领域相关学科。

一、应聘条件

海外人才:应具备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人才项目的条件;聘期不少于5年,每年全职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

国内人才:两院院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聘期不少于5年,全职来校工作。

二、岗位待遇

1.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人才,福建省财政依照类别给予25-20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税前)。

对于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含青年项目)自动入选)的,省财政将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海外引进人才200万元和国内引进人才100万元支持资金(50%用于改善生活条件,50%用于科技创新),视同省政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我校依照高层次拔尖人才类别,分别提供80-150万元不等的安家补贴(税后)以及优厚薪酬,提供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50万元的科研经费具体待遇(含安家补贴、科研启动费、工资福利等)请登陆校人事处网站“政策法规”查询。

3.人事关系正式调入我校的高层次拔尖人才,本人要求解决配偶工作且配偶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工作。

依《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为A、B类人才的,其子女可按本人意愿,选择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认定为C类人才的,其子女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具体办法参照闽教基〔2015〕34号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2

福州大学行政北楼西217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编:350116

  人:程国庆 (tel:0591-22865279Email:rszp@fzu.edu.cn 抄送fzdxrczp@sina.com (投递简历时,请注明:高校师资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tel:0591-22865279Email:rscgx@fzu.edu.cn抄送fzdxrczp@sina.com (投递简历时,请注明:高校师资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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