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商学院2017年度招聘简章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阅读次数:242云南工商学院2017年度招聘简章
为满足学院逐年增扩的招生规模,建设资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充实、提升学院各专业教师岗位的人才队伍结构,经学院研究决定,拟于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专职教师30名、高层次人才5名。
一、招聘原则
优化结构,按需设岗;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坚持条件,把握标准;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度共计划招聘引进专职教师30名、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学科专业方向及数量等详见附件:《云南工商学院2017年度专职教师招聘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理想,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各系列)人员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6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者,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
1.应聘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行业专业工作经验;985/211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4年以上行业专业工作经验;非985/211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5年以上行业专业工作经验。
2.应聘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统招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
岗位具体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及其它条件详见附件:《云南工商学院2017年度专职教师招聘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五)第一批次2016年3月25日前能正式到岗工作。第二批次2016年4月25日前能正式到岗工作。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