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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阅读次数:1254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是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直属的正县级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承担全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省级指挥监控平台、沿海AIS基站的建设、维护,全省渔业无线管理,全省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建设,系统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提供渔船海上航行、气象、通信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安全

管理

1

航海技术

硕研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8051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1930日前取得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http://www.zjoaf.gov.cn 公告公示栏目)。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527止。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技术的材料复印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或书面寄达,并电话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本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电话通知审查结果,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考试不设最低开考人数比例。

招聘计划变动情况以及考试具体安排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素质为主。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海洋与渔业局人事教育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在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或者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8007131老师);传真0571-88007110

电子邮箱:zjhzln@163.com

网站: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 (www.zjoaf.gov.cn)

通讯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办公室(邮编:310007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信息中心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

 

 

 

 

 

 

 

 

 

 

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应聘单位:                                                                      应聘岗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19 

近期2吋照片

(电子或实物)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

 

婚姻状况

 

档案保管单位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手机

 

座机

 

学习经历(自高中起填写)

(按起始时间、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及学位顺序,可一并注明期间担任的主要职务)

 

 

 

 

工作经历

(按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岗位、担任职务顺序)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能力资格及取得时间

 

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实践经历、情况

 

 

5年内受过的奖励或处分

 

与招聘单位关系

(如与招聘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存在亲属关系,或本人目前系招聘单位编外人员,含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关系,虽不属于法定回避关系,但必须如实声明)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自动丧失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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